那你呢?
你立了遗嘱没?
让我们来看看遗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:
1. 遗嘱的范围不仅包括财产之处理,还包括委任执行人、信托人、监护人等。你也可在遗嘱内列明葬礼安排(不建议)、器官捐献(不建议)和遗言。
2. 遗嘱不是合约,在有生之年,我们仍可自由处理自己的财产。另外,虽然干姐姐和保险凌驾于遗嘱之上,我们仍可在遗嘱内列明公积金和保险金的替补受益人,以防万一。但是,倘若产业不足于偿还负债时,遗产受益人将无法享有其特定的财产或应得的一部分。
3. 遗嘱必须是缮写(手抄、打字或印刷),且可用任何语文;也须签署或盖指纹于遗嘱结尾处。立遗嘱者在签署遗嘱时必须处于清醒的状态,另外,还须至少由两名见证人与立遗嘱者同时签署才能生效。
4. 遗嘱只有在立遗嘱者去世后才生效。受益人与遗嘱执行人在立遗嘱者去世前,没有权力享有或执行有关资产。立遗嘱后购置的产业或资产也将能有遗嘱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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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来源:
- 马来西亚遗嘱法令详情
- 有效策划遗嘱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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